为深入贯彻落实苏公通(2019)209号《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参考依据实施办法》,金湖县院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羁押期间表现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会上,与会人员就看守所羁押的检察院批准逮捕、刑拘直诉、先前羁押后变更强制措施和法院决定逮捕的四类人员在羁押期间表现如何评定、如何与审查起诉部门、审判部门对接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了初步共识,下一步,该院驻所检察室将联系看守所出台《实施办法》具体操作细则深化落实,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金湖县检察院召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参考依据联席会议
2019-08-05 10:18:00 来源:金湖县检察院
编辑:孙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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