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金湖县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十五部分、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必须坚持守正创新》节录内容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等内容进行集体学习研讨。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主持会议,其他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会上,相关领导紧扣学习内容进行研讨交流。
周海波检察长指出,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与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握好工作着力点: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围绕最高检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整体谋划和贯彻要求,因地制宜谋划制定具体改革举措,推动检察工作与其他各领域改革的要求相适应,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上级确定的改革目标与任务上来,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二是服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一体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检察监督,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三是践行为民宗旨推动法治建设。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等民生热点以及“一老一小”等突出民生问题,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守护关爱民生发展。四是以检察自我革命提高工作质效。要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治病强身相结合,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做好市委巡察组巡察县院党组“后半篇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