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金湖检察院2020年1-6月办案数据公开
2020-08-27 18:33:00  来源:金湖检察院

  2020年1至6月,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积极开展新冠疫情防控,依法打击涉疫犯罪,统筹开展其他检察业务,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金湖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2%;不捕3人,同比下降72.73%,不捕率14.28%,同比基本持平。第二季度逮捕9人,环比(和第一季度相比)基本持平。

  共起诉178人,同比上升18.66%;不起诉26人,同比上升420%,不起诉率为14.6%,同比增加11.27个百分点。第二季度起诉123人,环比上升123.64%。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9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5.17%。上半年虽受疫情影响,但适用率均在90%以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2人,占起诉数的1.12%,同比增加百分百。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6月,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50%。受理审查起诉2人。经审查,起诉2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100%。随着疫情形势好转,这类犯罪案件也呈现了明显下降趋势,因疫情管制等原因,第二季度逮捕2人、起诉1人,环比分别上升100%、持平。

  从起诉的“涉疫”犯罪所涉罪名看,以诈骗罪为主,诈骗罪起诉2人,占100%。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1至6月,金湖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撤案)合计14件,同比上升55.56%,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2件。第二季度监督立案(撤案)10件,环比上升150%。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6月,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3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上升100%。第二季度纠正漏捕漏诉合计3人,环比上升10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金湖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次,同比下降20%,已纠正4件次。第二季度提出纠正4件次,环比上升100%。

  4.刑事抗诉。2020年1至6月,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1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同期审结0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0件。第二季度提出抗诉0件,环比下降100%。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金湖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同比持平,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件次。第二季度提出纠正2件次,环比上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6月,金湖县人民检察院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人,同比上升100%,其中第二季度提出纠正0人,环比持平;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0件,同比下降100%,其中第二季度提出纠正0件,环比持平;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4人,同比上升50%,其中第二季度提出纠正0人,环比下降100%;纠正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0件,同比下降100%,其中第二季度提出纠正0件,环比持平。

  二、民事检察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均已被采纳,积存案件再审改判1件;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提出民事审违监督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并被人民法院采纳11件,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

  三、行政检察

  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其中类案监督1件,个案监督2件),目前已被采纳2件;针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不当履职情形提出社会治理类案检察建议1份,已被行政机关采纳;已有1篇风险研判报告获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公益诉讼检察

  1.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行政机关采纳并整改5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并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移送市院做后终结审查。

  2.公益诉讼监督领域较为均衡,但仍有部分领域存在空白。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公共安全领域2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1件。

  3.公益诉讼数据在全市条线处中下位置。与去年同期相比,重点数据呈大幅下降趋势,其中,公益诉讼立案数下降28.6%,提出检察建议数下降35.7%,诉前检察建议采纳数下降37.5%。

  五、未成年人检察

  1.受理审查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件3人,提起公诉1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6件7人,提起公诉6件6人,公安机关退查未重报1人。案件比1.63,认罪认罚适用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100%,社会力量参与率75%,帮教率75%,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率158.33%。

  2.诉讼监督数据:纠正漏捕1人,监督撤案1件,侦查纠违1件,审判纠违1件。

  3.制发检察建议6件,收到回复4件,其中,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

  本院共受理信访22件。其中来信15件,占信访受理的68.18%;来访6件,占信访受理的27.27%;来电1件,占信访受理的4.55%。信访、申诉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同比降低76.09%。

  其中民事申诉类9件,占信访受理的40.9%,同比降低55%;控告类7件,占信访受理的31.82%,同比降低68.18%;刑事申诉类4件,占信访受理的18.18%,同比降低20%; 举报类1件,占信访受理的4.55%,同比降低100%;其他类1件,占信访受理的4.55%,同比降低97.5%;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