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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廉政、安全提醒
2019-02-01 11:19:00  来源:金湖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廉洁、平安过好春节,现就春节期间廉洁、安全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学习有关廉政、安全等规定。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进一步端正思想、强化廉洁安全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互相走访、互相送礼、互相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参与封建迷信以及其他有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活动。

  三、严格遵守安全有关规定。涉密资料、档案卷宗、存储介质等按规定存放;注意用电安全;严禁酒后驾车、醉驾及酒后闹事。

  金湖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1日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