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金湖可采莲,“益”路有你援——金湖县检察院举办“益心为公”志愿者表彰活动
金湖检察院:召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新闻发布会
县委书记贺宝祥专题调研金湖检察工作
检护民生:金湖县院联合多部门开展非法狩猎生态修复放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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