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具体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携手共建法治营商环境 护企工作站助力企业发展
金湖县院开展“两个专项”进网格宣讲活动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展一行调研督导金湖检察工作
金湖县院召开十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金湖县检察院新浪微博
金湖县检察院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