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高检院出台的民企保护、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检察政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8月10日下午,金湖县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中秋赴金湖县戴楼工业集中区对涉案民营企业淮安亚恒电路有限公司进行回访.
经审查发现,淮安亚恒电路有限公司为单位利益,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情况下,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蚀刻废液139吨出售给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人员进行处置,涉嫌污染环境罪,由盱眙县院办理。案发后,市院肖检指示市院相关部门和盱眙、金湖两院,尽最大努力依法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金湖县院姚文武检察长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情况。8月7日下午,金湖县院会同县政府召集涉案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和环保、企业帮办单位负责人开会,协力督促企业整改问题。
此次通过回访了解,淮安亚恒电路有限公司已购买蚀刻废液在线循环利用再生设备并安装,目前已实现蚀刻废液零排放,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等其他环保设施均已完备。涉案企业负责人感谢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关心,表示将积极赔偿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争取从宽处理,抓好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