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强化检察干警宪法意识,金湖县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金湖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带领全体干警列队站立,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领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誓词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表达了金湖县院全体干警对宪法的敬畏之情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金湖县院将坚定不移地做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充分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