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水利厅交办2025年流域性河湖淮安市问题清单》,金湖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两家临港企业未全面采取防尘措施问题予以公益诉讼立案,并向主管部门制发磋商函。2025年5月26日上午,金湖县检察院与金湖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走访相关临港企业,共同推进港口扬尘污染治理。
在实地走访和座谈过程中,金湖县检察院宣讲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向涉案企业通报了省水利厅交办问题清单相关内容,展示了检察机关无人机航拍证据,与金湖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现场观察建材物料堆放、覆盖和企业防尘设施的配置运行等情况,认真听取企业拟采取的防尘措施和计划。金湖县交通运输局表示,作为港口主管部门,将积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当场要求相关临港企业履行环保义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并主动牵头邀请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验收整改成效。相关临港企业表示将积极完善防尘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消除扬尘污染隐患,使之符合环保标准。
生态环境是易碎品,来不得半点松懈。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监督港口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长治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