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4日,第七次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模范表彰大会在南京召开,80名全省自强模范、27个全省助残模范集体和23名全省助残模范个人受到表彰。会前,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刘小涛、省政协主席张义珍会见全省自强模范和助残模范,向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表示祝贺,向全省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致以问候。
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模范表彰活动每5年举办一次,是江苏省给予为残疾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的最高褒奖。金湖县检察院作为“全省助残模范集体”荣誉称号的获得者,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参加此次大会,这也是全省检察系统在本次表彰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
本次表彰既是金湖检察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生动写照,也是对金湖县检察院多年来致力于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和监督支持体系的有力肯定,更是检察机关与多方力量协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综合效应。
下一步,金湖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之光持续照亮助残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