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湖县检察院有一个清瘦的身影,他虽然年过半百,但他仍然在办案一线,在法庭上他唇枪舌剑、慷慨激扬,在提审中睿智聪慧、斗智斗勇,在办公室是加班加点,忘我工作。他从检30多年以业务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作风顽强、敢挑重担、刚正不阿为青年人之典范。他就是江苏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金湖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丁玉中同志。
从去年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丁玉中同志按照要求全身心的投入到这次斗争中。他接手的我县第一个垄断建材行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以杨某为首打着协会的幌子,纠集徐某、韩某等多人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分子多次采用语言威胁、送花圈、泼漆喷字、制造交通事故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阻止他人进入金湖市场,从而达到逐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在金湖当地长期为非作歹,其危害已波及周边盱眙、洪泽等多地,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管理秩序。
该案发生后,院领导及时安排员额检察官丁玉中同志全程参与,确保了该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的及时、快速、高质办理。
提前介入,快侦快捕。
接到任务后的丁玉中,他深深地进行了思考,绝不辜负院领导的期望,坚决打掉这帮黑恶势力。他全身心扑投入该案的侦办过程,与侦查部门共同研究相关法律规定,指明侦查方向,明确侦查思路,制定审讯策略,对案件的每一份证据亲自把关,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因畏罪心理拒不供认犯罪事实,这对全案事实的认定带来一定的影响。身心疲惫的丁玉中先后四次讯问吴某,耐心说服教育、指明利害,最终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丁玉中同志为保证案件高质、快速诉讼,持续加班加点达二十余日,为下一步审查起诉工作夯实基础。
深挖彻查,及时增捕。
该案在起诉阶段,丁玉中同志予以了全面审查,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该案危害结果和社会影响及逐取非法利益的经营账目、交通事故现场等证据,对各犯罪嫌疑人在集团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综合衡量,及时对取保候审的徐某某、徐某某、高某某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逮捕决定,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多措并举,指控犯罪。
去年12月17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为确保指控效果,丁玉中同志在庭审中围绕指控事实,综合运用集中讯问、PPT多媒体举证、侦查人员、被害人出庭等多种形式。在指控犯罪的同时更揭露了黑恶势力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引起旁听群众对惩治恶势力犯罪的共鸣,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杨某等8名被告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杨某为首要分子,徐某、韩某为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其余5名被告人为从犯,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