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10日,金湖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召开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会议由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未检部门分管领导夏芸同志主持,邀请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心理咨询师代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值班律师到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在场人员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案情,对涉罪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社会调查情况进行阐述,并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依据释法说理。公安机关承办人、值班律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发表了意见。三名听证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同时表示家长要加强管教帮助孩子改过自新、回归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