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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金湖县院监督纠正“债权债务纠纷中恶意利用司法权乱象”
2018-08-16 10:04:00  来源:
   2016年以来,金湖县院共监督纠正民事案件当事人恶意运用“工资第一支付顺序”法律规定挤占其他债权受偿额度案件8件,保护其他合法债权分配额度248万元。

针对此类案件严重破坏债权受偿的法定程序,违背诚信原则,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剧“执行难”的情况,金湖县院结合监督实践从行为动机、常用手段、造成的司法困境等方面对恶意讨薪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并提出防范查处的对策建议。据此形成了《当事人滥用“工资第一支付顺序”恶意挤占其他债权受偿额度应引起高度重视》的风险研判报告,经淮安市院层报被省院采用,并向同级法院反馈,以期引起司法界的高度关注。

2018年8月8日,省院刘华检察长在审阅该风险研判报告后专门作出批示:淮安金湖院反映的问题很重要,是当前债权债务纠纷中恶意利用司法权的乱象,值得研究。淮安金湖院的监督是必要且有成效的。请省院民行处对此认真研究,提出一些有效的防范建议来。新闻办可专题采访淮安金湖院这一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成效。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