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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院姚文武检察长列席该县法院审委会会议
2018-09-20 14:50:00  来源:
 2018年9月14日下午,金湖县院姚文武检察长列席该县法院审委会会议。本次审委会会议对拟会签的《金湖县人民法院 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讨论。该《细则》从启动程序、会前准备、案件和议题范围、会议程序、意见反馈、跟踪落实等方面对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作出全面规范、提供制度保障。《细则》在全面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和上级法院关于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作出了新的补充,特别在检察长可以列席的法院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方面,除上级规定的案件外,新增加了涉黑涉恶、矛盾激化、媒体高度关注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科级以上人员职务犯罪可能判处缓刑或免刑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等三类案件。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该细则。

会上,姚文武检察长发表了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的重要意义;二要细化规定,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提供制度保障;三要密切配合,确保制定的《细则》顺利实施。该县法院陈来强院长就该《细则》的实施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该制度的价值所在;二要加强制度执行的配合;三要认真抓好制度的具体落实。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