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12月4日,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活动由党组成员、专职委员陈良领誓,院员额检察官和青年干警宣誓。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严广雨主持宣誓仪式。
通过宪法宣誓以彰显宪法权威,强化公职人员对人民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依法履职,严谨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宣誓仪式,体现了宪法尊严,彰显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了检察干警的宪法观念。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所有检察官也将始终不渝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恪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扎实办好每一件案件,用实际行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