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金湖县检察院开展 “国庆”“中秋”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文武主持会议,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赵春午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以及江苏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相关文件精神。
姚文武检察长就会议内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保持对党纪、检纪的敬畏心;二是落实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三是以党员标准提升党员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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