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2022年1月21日,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和金湖县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金湖县公安局揭牌成立。
该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职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正式成立,标志着金湖县检警双方的协作配合进入了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将共同提高刑事检察和刑事侦查工作质量,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合力推进更高水平法治金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