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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平衡诉讼价值观下的司法改革进路
2019-01-29 14:49:00  来源:党建网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此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最前沿阵地——司法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作出了全面战略部署,从而启动新一轮涉及面最广、规模最大的司法改革。对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建言献策是学者的时代担当。

  陈光中教授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先驱学者,其早年就出版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一书,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中的司法改革宏图谋划起到了一定参考作用。近日,作为该专著的姊妹篇——《司法改革问题研究》一书出版了,篇幅为62万字。一册在手,沉甸甸的厚重感油然而生;从内容上来看,本专著不只是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的著作,许多问题高屋建瓴,从历史源流入手,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究。

  本书是以陈光中教授为首席科学家的集体专著,体现了陈光中教授动态平衡诉讼价值观的基本理念。在写作体例安排上,本专著着眼于现实需要性,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所提出的司法改革要求为框架来设计其篇章结构,而在2016年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行后,更是与时俱进地调整了研究重点,将监察体制改革纳入研究范围,并将重点问题的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结合起来。本专著以刑事司法为重点,兼及民事司法,既比较系统又有重点地研究了当前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为司法改革理念与原则;第二章为司法体制与具体制度改革;第三章为审判中心与庭审实质化改革;第四章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第五章为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第六章为繁简分流程序改革;第七章为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第八章为刑民执行体制改革。若将本书与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重点问题联系起来,可以说本书为当前的司法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这是本书的一大特色。

  从制度的形成脉络来看,任何制度都不能凭空产生,而由深厚的基本理念所指引。因此,一部优秀的司法研究著作,不仅要在具体制度的改革上献计献策,还应对司法改革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等基础理论亦有所着墨。书中第一章就探寻了司法改革的理念及原则。本专著指出,深化司法改革必须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严格司法理念,其内容包括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以及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三方面;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既有必要,又有可能;保障无辜者不被错判有罪对严防冤假错案有重要意义;在结合联合国公约关于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阐释我国实现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应遵循的原则、规则及相关建议,如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权。

  本专著对具体司法体制改革与司法机制改革的建议坚持动态平衡诉讼价值观,做到既注意与时俱进、为革故鼎新呐喊,又坚持求真务实,不对西方的“学术新潮”随波逐流。例如,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问题上,本专著主张实现庭审实质化,完善证人作证制度,提高证人出庭率,因而有必要修改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并将伪证罪与庭前证言脱钩,且追究伪证罪应以故意为前提;在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的改革问题上,本专著主张构建律师在场权,将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扩展至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和年满75周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中,赋予死刑复核阶段被告人的法律援助权;在证据制度改革上,本专著探讨证据裁判原则,在分析过去以欧洲为中心采用“神明裁判——法定证据——自由心证”三阶段论的证明模式的缺陷之后,以世界角度特别是结合中国历史创新性地提出新三段论:从世界范围来看证明方式的演变可划分为神明裁判、口供裁判和证据裁判三个阶段,并指出我国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必须厘清案件事实内涵,即案件事实包括案件本源事实、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以及公安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根据证据所认定的案件事实三个层面,司法人员要努力做到第三层面的事实符合第一层面的事实;从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的角度出发,主张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的范围,对威胁、引诱、欺骗取得的言词证据,区分是否影响证据真实性,对于影响证据真实性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应当排除,同时结合国情区分取证的违法程度来吸收西方的“毒树之果”规则等;同时,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的诉讼真实观,主张对排除合理怀疑的理解不能简单套用西方国家的主流解释,应努力实现认定案件事实符合客观真相的要求,对案件的主要事实的证明应达到确定性的程度;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问题上,主张该制度应适用于包括可能判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在内的所有案件,且贯穿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证明标准应坚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证据规则可以适度从简。本专著还主张将所有认罪认罚案件都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围,并且应当赋予被害人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发表意见的权利。在民事司法制度改革问题上,主张实行立案登记制要求摒弃立案调解,通过立法确定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人地位;在执行制度改革问题上,本专著主张将社区矫正的对象扩展至比较严重的违反社会治安处罚的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治疗的部分对象,实行刑罚执行一体化,推行网络拍卖;等等。这些学术观点和改革主张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有的已体现在中央政法部门文件或司法解释之中。

  《司法改革问题研究》一书是理论结合实践的司法研究方面的代表性巨作,集中体现了陈光中教授的动态平衡诉讼价值观。本专著不但对确认司法改革方向以及推动司法实践发展有重要参考作用,也可以给年轻学子提供一个启迪:为学问者,在研究中国司法改革问题时,不仅要借鉴发达国家司法建设的有益经验,更要立足中国国情,做到动态平衡。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