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那些依赖于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并且把许多常见论证类型都作为谬误而加以排除的研究方法,本书将法律论证作为一种动态的、受规则约束的、目的取向型会话,并提出一种关于“合理的”法律论证的更为全面的观点。
金湖县院召开春节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法治年货暖新春 检妇联动护成长
新春送“法”礼,护苗正当时——年味里,守护“未”来的声音格外暖
创新履职:金湖县院开展保护湿地环境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