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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检察院邀请群众代表评议案件
2019-05-15 18:07:00  来源:金湖县人民检察院

  “我认为这起非法种植罂粟的案件,应该将提供种子的人一起查处。”“这种非法种植的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应该加大普法力度。”5月8日上午,7名群众代表在金湖县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展开评议。

  该案嫌疑人黄某为用罂粟苗泡水给小鸡喝防止得鸡瘟,便在自家菜地种植罂粟1000余株,被公安民警查获。因该案贴近群众生活且影响食品安全,承办人赵春午副检察长决定启动“人民群众深度参与公诉案件办理”机制,倾听群众代表意见并向他们宣传普法。

  案情介绍会上,赵春午副检察长结合PPT介绍了案情,群众代表发表意见后独立评议,提出的“该案嫌疑人年龄较大,系初犯偶犯,建议适用缓刑”、“建议利用广播、电台宣传本案,使更多人能知法守法”等意见都被一一采纳。

  自2018年上半年,金湖县院开始实施“人民群众深度参与刑事公诉案件办理”创新机制,至今已有7起案件邀请群众代表共50余人参与评议,他们发表意见、独立评议,参与度很高,使创新项目达到了以案释法、宣传检察职能、面对面接受群众监督等多重效果。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