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由我院检察长周海波、第三检察部主任何安林、第一检察部助理检察官王丹丹共同撰写的《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运用》一文被人民检察杂志采用。
金湖县院与新疆奎屯垦区检察院跨省视频连线 学习民事执行监督业务
金湖县院奔赴银涂镇两个村居开展精准普法活动
金湖县院举办“检护知识产权”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活动
金湖县检察院荣获“全省助残模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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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院从实处关爱干警,开展碳14幽门螺旋杆菌检测
金湖县检察院开展意识形态舆情管控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