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顾善俊 徐庆娟)“检察机关这一活动太好了,给我们7位群众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2018年12月6日,金湖县黎城镇群众代表张如华走出法庭,就其刚刚参加的金湖县检察院公诉的施某某妨害公务案庭审评议活动深有感触。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把中政委、最高检“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真正落在实处,该院今年以来突出以“让群众走进司法、让司法接受群众监督”目标,创新开展了“人民群众深度参与刑事公诉案件办理”项目,并制作详细实施方案。该院首先在全县范围内经层层推荐严格筛选后确定100人建立“深度参与刑事公诉案件办理”的人民群众代表库;其次,以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较少的新类型案件,涉及民生民利及群众关心的案件为重点评议案件,每次随机抽取7-9名人民群众代表从诉前汇报到庭审观摩全程参与。
目前,该院已对3件案件适用了“人民群众深度参与刑事公诉案件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