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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周海波检察长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报告
2021-01-13 14:31:00  来源:金湖检察院

2020年,金湖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品质检察理念为引领,以提供高质量法治产品为主线,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院集体受到县级以上表彰16次,个人35人次,获县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考评第一等次,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单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扣金湖“无黑县”创建和“六清”行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起公诉的6件黑恶犯罪案件均获有罪判决。围绕平安金湖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网络犯罪、黄赌毒犯罪和盗抢骗犯罪等各类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0人,提起公诉367人,引发网络舆情的李某诈骗案、龚某某等人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案等一批有影响案件被依法追诉。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22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建议侦查机关对7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对35名轻罪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有效钝化社会矛盾。

积极履行职能保障“战疫”。严厉打击涉“疫”犯罪,提前介入7起涉疫犯罪案件,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卢某诈骗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当日即提起公诉,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推动疫情期间卫生整治,针对网民反映的某镇村居民区附近倾倒堆放口罩等生活垃圾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舆情,第一时间跟进监督,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问题及时整改,获得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守住特殊场所防疫安全底线,对两起涉疫情防控不当监管行为及时提出监督意见,获得市检察院肖天奉检察长批示肯定。

有力护航民企健康发展。严厉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所在公司80余万元资金等7件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出台《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调查办法》,精准适用涉企刑事检察政策,对县某仪表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9件涉民企犯罪案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稳定了包括12名残疾人在内的数百名职工的就业,获县委张志勇书记批示肯定。开展涉企积案专项清理行动,对7件涉企案件提出不构成犯罪意见,依法监督撤销立案,保障企业放手经营。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我县一食品企业不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导致的执行争议,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企业被冻结账户得以解冻,维护行政处罚权威同时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最高检行政检察简报转发推广。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骗取贷款、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件32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件9人,针对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获法院改判,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涉企案件办案“五个一”工作机制,9件涉企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均向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函、协助完善内控制度,对企业员工开展法治教育,促进企业提升法治化营商意识。充分发挥我院“服务企业发展法治文化基地”功用,江苏理士科技有限公司等40余家企业组织600余名管理人员到基地参观学习,深受企业好评,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视察我院时给予高度肯定,我院获批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民企警示教育实体基地试点单位。

二、践行为民宗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民生民利

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明知购进的保健品中含有毒有害成分,仍然公开对外销售等5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提起公诉。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联合监管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对我县有关商户在美团等网络平台违规销售96款婴幼儿配方乳和保健食品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问题得到整改。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支持弱势群体提起诉讼20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等40余万元。加强困境人员司法保护,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的沈某某,其唯一住房被抵债,我院促成当事人达成暂缓三年执行的和解协议,保障了其居住权。开通“因疫致困儿童关爱热线”,帮助求助儿童申请特困生资助和临时社会救助,助力摆脱困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人员作为救助重点,向18名被救助人发放救助资金49.95万元。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加强检校“线上共建”,拍摄的法治教育视频《“疫”起防诈骗》被最高检评为“精品课程”。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帮助未成年人徐某某跨省追回近5000元网络游戏充值费,对2件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不当和办案中发现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雇佣未成年人陪唱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整治。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并加强监督考察,邀请专业人员为8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并定制家庭教育方案。开发上线“三叶草”智慧帮教平台,提升帮教工作精准化水平,取得良好效果。

看护社会公共利益。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全县网格员开展公益损害巡查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有效收集公益损害线索,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5件,均获采纳。针对住宅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带来火灾隐患、城南新区道路路口频繁发生交通事故致多人受伤等危害群众安全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促成问题整改整治。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工作。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侵犯人权和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共监督立案6件6人,监督撤案21件2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9件,监督收监社区矫正罪犯3人。依法监督纠正9名缓刑罪犯在上诉期未满前即交付执行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准确实施。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专项检察,监督纠正6名罪犯在服刑期间违反法律规定领取养老金行为,并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了违法漏洞。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发出监督检察建议和再审检察建议。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关注的宋某某与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监督后法院裁定再审并撤销原判决,两名人民监督员高度评价。对法院撤销原审民事判决后未依法解除21名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问题予以监督纠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发出检察建议5件,促进依法行政。针对县有关部门在一系列行政处罚执行中放弃加处罚款情形进行监督,纠正了不当行政行为。对法院执行的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款漏缴税款问题,向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

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联合县监察委、公安局出台《关于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建立预审查机制的工作规定》,完善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工作制度,形成严惩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全年共审查起诉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高质高效办理中储公司原高管田某某受贿案、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的淮阴医院原药材科科长丁某某受贿案等有影响案件,有力震慑腐败分子。办理的高某某挪用资金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件。

四、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社会治理

做好涉法矛盾化解。出台《办理群众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细化接访流程,坚决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行公开听证,加强释法说理,促进“矛盾化解”和“案结事了”,受理的80件信访均基本息诉化解。对1件长达24年的信访积案,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解决合理诉求,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我院被表彰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加强与县矛盾调处中心的配合,促成3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修复因犯罪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助力防范社会风险。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县里报送《重大敏感案件信息》,载明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信访风险隐患及对策建议,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受害人众多的管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敏感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认真查找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7件,向党委政府报送风险研判报告12件,获市委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6次,对行政处罚非诉执行中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研判报告获万旭东县长批示肯定。

深化社会法治引领。将释法说理、舆情引导、法治宣传纳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法治宣传299篇。联合江苏城市频道开展“民法典在身边”实境课堂宣讲,通过荔枝网、“我苏”等五大网络平台直播,并在城市频道播出,29万网友在线观看,赢得较好社会反响。持续探索人民群众深度参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机制,在办理6件案件中,共邀请60余名群众代表参与案件办理,深化普法效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我院办理的17件典型案事例,引导群众崇法尊法、守法用法。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肃追究15人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督促其缴纳生态修复资金。建立“河长制+检长制”工作机制,检长协助、配合河湖长开展巡河、治河、护河工作。针对白马湖餐饮船只餐厨废水污染水体,某工业园区内倾倒建筑垃圾毁坏绿化带等12件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检察监督,推动问题整改。持续跟进监督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关闭后近500吨危废物长期未有效处置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到位,消除了重大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隐患。

五、坚持强基固本,重抓自身建设激发发展动能

狠抓业务质态提升。围绕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时度效把控、法理情融合、群众参与度及满意度等,构建高质量法治产品标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程序性瑕疵实行局域网飘窗预警,减少不规范问题发生。紧扣最高检确定的核心指标,引领品质业务建设,我院认罪认罚适用率88.12%、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4.47%、量刑建议采纳率99.08%,三项衡量办案质效的核心指标全市领先。我院办理的3件案件获评市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徐某某非法拘禁案入选全市执法司法十大优秀案件。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工作事项。举办“讲述身边的典型”汇报会,邀请支援湖北战“疫”医护人员走进检察机关讲述抗疫故事,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出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八条意见》,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等重大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数位居全市前列。举办青年干警法学沙龙、深化“青蓝结对”、组织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促进青年干警成长。一年来,我院17人次在市级以上评比竞赛中获奖,其中“优秀民事检察法律文书”竞赛我院排名全市第一,1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1名干警被授予淮安市技术能手和五一创新能手称号,1篇论文获省检察院和东南大学联合征文二等奖。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围绕作风建设、规范司法、纪律制度执行等强化督促检查,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对1人诫勉谈话,8人提醒谈话。推进检务公开,在全国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30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425条,通过金湖检察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案件信息57条。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邀请代表委员45人次参与接访、公开审查、公益损害巡查,受到广泛好评。

完善检察配套改革。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成立专业化办案组,推行启动程序关口前移、社会调查程序前置和程序性工作集中开展等做法,办案效率全市领先。健全各类人员晋升和考评激励机制,细化我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晋升规定,严格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要求,修订两个配套考核办法,树立以业绩为主的鲜明导向,激励全院人员为金检发展作贡献。探索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出台《“两排除、两报备、两评查”刑事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办案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检察服务大局融合度还不够深,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监督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仍较突出,监督刚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专业化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特殊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突出法律监督主题,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促进平安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新任务,更高质量服务保障大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金湖建设。深化打造“金检护企”服务品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抓好扫黑除恶、服务“六稳”“六保”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重点工作,助推“区域协同、融合发展”。

──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更优品质供给检察产品。严惩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犯罪,切实守护民生法治底线。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精准度,发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作用,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紧紧盯住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深做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紧扣法治金湖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更大力度做强法律监督。持续更新监督理念,以敢于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求极致等理念引领监督中办案、办案中监督。司法办案坚持权衡“法、理、情”,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发展。

──对标检察事业发展新标准新要求,更实举措锻造过硬队伍。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多种方式着力培育专业能力,促进队伍综合素能提升。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坚决根治顽瘴痼疾。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建设,努力建设“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形势要求新担当。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奋发进取,为“强富美高”新金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更加优质的检察保障。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