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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出庭公诉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
2023-12-26 09:18:00  来源:金湖县检察院

  12月5日上午,由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在金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金湖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作为办案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周海波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向法庭举证、质证,指控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犯罪事实,并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刘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金湖县人民法院当庭对本案作出判决。

  检察长办理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对落实司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也将促进金湖县院员额检察官认真履行好检察职能,多办案、办好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