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十三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
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金湖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引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执法为民为宗旨,着力提升金湖检察生命力、公信力、亲和力和战斗力,深化检察改革,加大法律监督,强化能力作风建设,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进位争先。
一年来,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再度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1名干警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2名干警当选淮安市“人民满意检察官”,先后有30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加大维护经济安全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打击金融、财税、企业投资领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起诉骗取贷款、非法经营、虚报注册资本等案件13件30人。依法办理了受害人遍及全国,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的重庆天迈股份有限公司、王某某等7人非法经营案。
深入重点领域侦防职务犯罪。在农机系统和高效设施渔业项目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查办案件6件9人,有效遏制了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问题,保证了国家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在陈桥万顷良田安置房工程、金湖县X202银涂线及支线建设工程等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对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做好同步预防,保障国有资产和公共投资安全。
注重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注重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健全检企共建工作机制,与20余家企业签订共建协议书,提供涉企法律援助,做好涉企犯罪预防。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上级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
改善侦查方式,严肃查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件11人,均为大要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大要案3件3人。成功查处了社会影响较大的县农机局局长吉某等6人窝串案,为全省农机专项行动打响了第一枪,行动成果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并在全市作经验交流,多家市、县检察院来我院学习取经。自主开发出全市唯一的侦查指挥软件平台系统,采集了人事、户籍、车辆等30大类50余万条基本信息,有效实现了职务犯罪侦查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提升办案效果,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5次,行贿档案查询394次,完成犯罪分析6篇,发送检察建议7篇,形成预防调查报告1篇。对行业窝串案通过警示教育、信息引导、机制建设“三步法”开展针对性、全面性预防,形成查处一个案件,预防一个行业的良性循环。成立“检察长宣讲团”,由检察长带队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共举办法制讲座15次,组织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7次。
三、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9件92人,批准逮捕49件5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4件280人,提起公诉173件228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成功办理了王某等人电信诈骗案、王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等典型案件。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重从快、高质高效,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5件10人,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建立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19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以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建立救助绿色通道,及时救助刑事被害人戚某人民币2万元。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研判和化解执法办案中的不稳定因素,重复信访率比去年同期下降90%,参与并成功化解上访近10年的倪某涉法信访案。完善“四个一”初访接待模式,初访矛盾化解率达100%,在全省控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并被市检察院在全市推广应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检察环节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发案学校发送《检察建议》,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检察蓝信封”行动,与8所学校签署“检察蓝信封”行动共建协议,19名青年干警与11个乡镇的22名留守儿童建立书信对接,拓展“关爱留守儿童”新平台,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开展“党员爸妈”关爱活动,4名检察官爸妈结对4名留守儿童,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精神陪护。连续7年资助金湖中学贫困学生累计115200元,帮助金北镇新街村协调解决修路资金,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围绕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切实增强诉讼监督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建立刑事案件信息互通机制,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对公安派出所加强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和《关于开展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规定》。与全县22家行政执法单位畅通“两法衔接”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良好的信息交流,促进刑事诉讼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全年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其立案3件3人,其中,监督立案的夏某运输、贩卖毒品一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纠正漏诉3件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和审判活动违法4件。书面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9件;纠正监外执行监管改造违法6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全年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已作和解处理3件;决定支持起诉7件。监督虚假诉讼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共依职权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件,涉案总标的额约为875万元,其中虚假标的额约140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强化内外部全面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走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对11件自侦案件、2件拟不起诉案件开展监督活动。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深化检务公开,健全便民渠道。契合检察改革步伐,推行新型检务公开,使执法办案从神秘走向阳光。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先后开通“金湖检察”腾讯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1000余条,拥有关注粉丝近200人。先后挂牌成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派驻宝应湖检察室”两个检察为民服务平台,为全县人民提供一站式来访服务。开展“法治逢街、送法赶集”乡镇巡回普法活动,进一步拉近检民距离,畅通基层群众诉求渠道,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司法能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金湖检察队伍建设。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结合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学习恩来精神、立足岗位做奉献”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和思想剖析,落实专项整治。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开展检务督察40多次。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设。抓好队伍规范化素能建设,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执法理念教育、执法素能培训、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全程监督和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员参加执法规范化考试,锤炼队伍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和广大群众的新期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的成效与维护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部分干警的执法理念、能力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履职要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是我县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起始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契机,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强化自身能力作风建设,为我县实现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以更积极的态度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发展主题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保障新农村建设。坚持公正司法,法治惠民,围绕改革发展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民利问题,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失职渎职行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更加有效地为依法治县提供司法保障。改进执法方式,跟进法律服务,更加有效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更务实的举措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围绕涉农、卫生、市政、粮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力度,深入查处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全面开展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预防机制。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文件,着力抓好依法导入、依法办理和依法终结三个环节,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通过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深化“四个一”初访接待模式,及时发现涉检信访风险,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将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窗口,构建畅通民意、化解民怨的群众工作网络体系,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
——以更全面的履职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把执法办案作为立足之本,更加注重办案力度与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宽严相济,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普通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慎用逮捕措施,严格起诉标准;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或多发性犯罪案件及时批捕、及时起诉,依法严厉打击。强化案件监管,促使干警养成规范执法的职业习惯,培养干警严谨细致的执法作风。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坚决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违法行为。高度重视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冤假错案。加大对民事审判的监督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更有力的措施推进检察工作改革。准确把握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确保上级各项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案件信息公开等改革项目认真组织推进,辩证地处理好推进检察改革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努力以改革增强发展活力、以工作成果体现和检验改革成效。
——以更严格的标准强化能力作风建设。开设“金检大讲堂”,实行导师制,加快对青年干警的培养使用力度,解决人才断层问题。落实项目推进跟踪督查机制、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形成目标推进机制和压力传递机制。加快典型培育,评选“金检之星”,增强队伍活力。深化检务公开,以互联网为主阵地,打造微博、微信等全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和检务公开格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工作,通过座谈通报、听庭评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代表委员公开检察工作情况。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提升监督效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紧扣全县“扩量提质,充分发展”主题主线,忠诚使命,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建设法治金湖,谱写好中国梦的金湖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