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5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主持,院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周海波检察长领学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十章节、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代表团审议讲话精神以及“如何理解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东彪、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严广雨、检委会专职委员王跃进和夏芸依次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以及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还传达了市委书记史志军在全市纪念五四运动104周年暨青年建功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县委书记贺宝祥在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总结动员大会精神以及县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班上的讲话精神。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严广雨、检委会专委委员夏芸、第三检察部主任何安林、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徐小萍依次作交流发言。
最后,周检就今天的学习内容提出“三要”: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坚定拥护、坚决做到中彰显忠诚本色;二是要落实精神新要求,在维护安全稳定、守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履职担当;三是要抢抓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机遇,在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履职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