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继主持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对全体干警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会上,首先由副检察长陈继通报了《关于三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金纪办通报[2023]第19期),组织学习酒驾醉驾行为的相关纪法条款。
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对全体干警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作出以下要求:
(一) 坚定信念,把握方向,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三个自觉”。
(二) 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 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周检还提醒大家,临近“春节”假期,检察干警要绷紧纪律法律之弦,拧紧思想认知之关,自觉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对不正之风说“不”,对酒驾醉驾说“不”,自觉维护党员干部形象,呵护安全有序的道路文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警示教育活动现场还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并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