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金湖县院召开十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九至十一部分的内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随后,部分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就相关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
最后,周海波检察长围绕学习内容,并结合四季度冲刺全年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强化学习,提升主动性。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能动履职、精准服务,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主动性。二是要强化措施,提高实效度。各部门各条线要认真对照工作中梳理检视出来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把短板补齐、弱项补强、空白补起。三是要强化质效,提高责任心。提高质量和效率的关键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事业心,要把每一项工作当作事业去干,就一定能高质效办好案件。四是要强化管理,提高凝聚力。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队伍管理,提高向心力凝聚力。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不仅要抓好业务、抓好工作,而且要带好队伍、抓好管理。五是强化督导,提高完成率。通过督办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示,确保党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不折不扣地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