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金湖县检察院依托“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作机制,对一盐酸运输车发生泄露,污染高标准农田灌溉水渠土壤和水质问题,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开展调查核实。
以庭为鉴 警钟长鸣 —— 检察长出庭公诉职务犯罪案件
喜报|金湖县检察院 1 篇论文在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2026 年年会中获评二等奖
送法进企业 护航促发展——走进江苏神舟车业开展企检服务宣讲
金湖县院:召开2026年1-9月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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