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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院:召开二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2026-03-05 09:02:00  来源:

  2月5日上午,金湖县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主持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讲话,紧扣党中央确定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组织班子成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交流发言,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最高检党组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最高检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县级层面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的减负工作动态》以及近期召开的市、县两会精神。

  最后,周海波检察长提出:一要深刻领悟两会精神,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会精神上来,把检察工作放到市、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始终与中心工作同向、与发展大局同频、与人民群众同心、与时代发展同行。二要锚定社会发展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把“长三角智造金谷、现代化水韵湖城、新时代荷美田园”的美好愿景变成现实图景。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就业、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三要持续抓好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机关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四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高效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对标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统筹谋划我院2026年检察工作,加强“四大检察”职能建设。五要锤炼严实作风,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强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高度看待此项工作,不能将其视为阶段性、事务性任务,杜绝存在“过关”思想,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编辑:谢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