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金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金湖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为题为2023年度县委党校主体班全体学员授课。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2021年6月15日,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百年党史中是第一次,在人民检察制度90年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周海波检察长开宗明义指出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随后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引入,围绕《意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在课程最后,周海波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将以更加能动作为的姿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形式更多样的现实需求,最大程度释放法律监督的潜在力量,也希望大家给予检察工作更多理解、认同、支持,共同为金湖在推进中国式现代进程中走在前、做示范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