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金湖县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交流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的重要论述,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主持,院其他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周检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以学铸魂”的重要要求和人民日报相关解读文章;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东彪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二章、第三章节的相关主要内容;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继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部分至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严广雨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至第三章的主要内容。部分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就学习内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的重要要求进行了交流发言。
最后,周检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从原著原文中感悟真理力量。结合法律监督职责和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是要从学思践悟中铸牢政治忠诚。结合近年来党的检察事业发展进步,持续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和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既从政治上着眼,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法治上着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并使之成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鲜明政治底色。三是要在知行合一中站稳人民立场。围绕“学”这个根本和“用”这个目标,把理论武装的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案、为民司法的成效。持续聚焦民生福祉,关注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网络诈骗等领域,扎实开展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增强司法办案“三个效果”,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功能,以“我管”促“都管”,努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让人民群众更多感受到司法力度、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