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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检察机关服务历史文化保护的途径
2019-09-25 21:14:00  来源:金湖县检察院
 

   一、检察机关服务历史文化保护的含义与意义

  中国历史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国家特质和风貌的文化,是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特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且代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国家特色,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 

  历史文化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历史文化保护是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党的十七大把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 

  如南京作为六朝古都,孕育出丰富而灿烂的文化,而秦淮河是南京大第一大河,被称为中国第一历史文化名河。秦淮河是南京古老文明的典型代表,秦淮河两岸的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特别是秦淮区,以秦淮为名,历史积淀深厚,文化资源丰富集中,代表了南京城市历史典型风貌和传统特色民俗。秦淮河沿线、明城墙风光带周边、中华门门东门西等地区都体现了秦淮文化独特的历史风韵和文化魅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高度重视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通过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下沉检力,切实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到基层。作为检察机关延伸法律触角的一个重要方面,服务历史文化保护,全力服务区域历史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是我们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检察机关服务历史文化保护的现状和困境 

  检察机关在服务历史文化保护上已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如秦淮区检察院在夫子庙景区设立了景区服务站,标志着检察机关延伸触角在夫子庙这一历史文化重要地区实现了全覆盖。秦淮区检察院的创新举措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是延伸了法律触角,构建了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的维稳平台。秦淮区检察院建立的夫子庙景区服务站是检察机关在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区域开展的驻点工作,服务站建立以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影响景区形象和发展的刑事案件;同时依托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如为景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多发案件安全防范知识,结合景区内人流量大,侵财案件多发的情况开展反扒专项宣传活动等,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是搭建了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综治窗口。秦淮区检察院结合夫子庙景区餐饮业的提档升级,严肃查处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渎职案件。对涉案受害人员和单位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和保障;针对景区内商业业态调整置换中租赁合同方面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制定风险预警和处理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业态调整及释法说理工作;加大对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构成犯罪的坚决加以打击,对以罚代刑现象加大监督力度。 

  三是强化管理创新,提升了历史资源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秦淮区检察院以景区服务站为平台,开通知识产权和历史文物保护绿色通道,严厉打击破坏景区设施、文物、环境等旅游资源犯罪,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督促(支持)起诉等手段,保护景区旅游资源、文化风貌和珍贵文物,保护国有、集体资产安全。 

  但由于检察机关服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刚刚开始起步,仍然还存在着一些困境: 

  1、历史文化保护的覆盖面不广。 

  景区服务站工作由于刚刚起步,各基层检察院的编制和人员普遍很紧缺,工作站往往没有自己独立的办事机构和人员。人力物力的不足导致了服务站工作不够钻,不够精,也使服务站难以向区域内其他历史文化保护区延伸,仅能择一两家重点景区进行服务。同时,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使景区服务站的工作经验难以得到及时总结和推广,不能及时准确的把握工作的重点和发展的方向,制约了检察工作站的发展。 

  2、检察特色不突出。 

  目前景区服务站的重点工作是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为景区及景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提供司法保障。但是上述工作与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所开展的工作有所重叠,这就容易造成服务对象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印象不深或者有混同的现象,也不利于景区服务站的长效发展。 

  3、检察职能宣传不到位 

  景区服务站作为历史文化保护的新生事物,宣传工作是必不可缺的。尽管本市的各大媒体及检察系统的报刊杂志均对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在夫子庙景区设立景区服务站进行了宣传报道,但是人民群众、景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群众们对景区服务站的了解仍不充分,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仍缺乏一定的了解,使景区服务站的工作缺乏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互动。 

  三、检察机关助力历史文化保护的途径 

  结合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在夫子庙景区设立景区服务站的工作成绩及面临的一些困境,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助力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 

  1、积极开展平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财型犯罪、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金融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对影响景区保护盒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从严从快批捕。积极参与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派干警深入历史文化保护区,开展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国家旅游管理政策和法规,引导保护区内工作人员依法工作,热情接待,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以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同时,对景区发生的纠纷事件,及时介入协调化解,配合景区管理部门开展重大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疏导,及时化解群体性矛盾,为历史文化保护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加大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发生的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特别是可能影响区域稳定的,影响历史文化保护的,敏感性的,涉及民生的和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要及时介入坚决查办,切实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设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渎职案件,对涉案受害人员和单位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和保障。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将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与区域城市建设、旅游景区开发、信息网络平台等元素结合,创新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预防职务犯罪新途径。 

  3、加大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文物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景区设施、文物、环境等旅游资源犯罪,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督促(支持)起诉等手段,保护景区旅游资源、文化风貌和珍贵文物。联合有关部门促进和扶持具有历史文化底蕴和区域特色的企业的成长,加大对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制假售假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切实保护历史文化区内的商标权、名称权、老字号等知识产权。 

  4、建立定期走访联系机制。景区服务站不能仅仅坐在办公室内办公,等待景区群众上门,更应当走到景区,发现问题,主动为历史文化的保护提供服务。如主动为景区管理和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建议,帮助防范、应对诉讼风险;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景区单位及员工的民事、行政案件,采取电话预约、上门受理、上门调查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工作措施,维护单位和员工合法权益。 

  5、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突出检察特色。重点在辖区内历史文化景区开展定期的专题宣传,介绍检景区服务站的具体职能和提供的司法保障,使普通民众了解检察机关服务历史文化的具体举措,有效的与其他司法机关的职能予以区分,突出检察机关检力下沉,延伸法律触角的具体做法和成效,扩大服务站的影响,联合社会各界之力,切实提升对历史文化的保护。 

  6、设立专职人员和定点联络员配合机制。景区服务站需要工作人员定期收集景区内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但由于基层检察院人力物力有限,在所有的历史文化景区均设立定点服务站和专职人员对基层检察院来说较难实现。可以推行专职人员和定点联络员的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优势,全面服务历史文化保护。可在全院和重点的景区设置专职联络员,在各业务部门设置定点联络员,专职联络员负责定期整理服务站收集问题及反馈、景区内应急事件的处理和联络总结工作经验、对内对外的宣传调研及日常台账工作等,定点联络员负责对景区内问题的解答与反馈,组织开展如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行动,并定期向专职人员进行反馈。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张弛)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