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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检察院:不捕训诫,助迷途少年重归征途
2021-04-22 08:30:00  来源:

  近日,我院未检部门针对一名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召开了不捕训诫会,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侦查人员、帮教老师以及社区网格员参加会议。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被训诫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深刻分析了被训诫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对被训诫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侦查人员及社区网格员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批捕决定表示支持,并期望被训诫人在以后的生活中可以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谨慎交友,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辩护人鼓励被训诫人学习一技之长,掌握生活技能,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帮教老师分析了被训诫人的成长环境,指出了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通过训诫,被训诫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此次的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加强法治学习,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其法定代理人向在场人员表示感谢并承诺会加强教育管理,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未检部门秉持“少捕、慎诉”的办案理念,拓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途径,持续将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实践,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