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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三公开”规范司法警察履职行为
2019-05-29 10:28:00  来源:正义江苏

  正义网淮安5月20日电(通讯员顾善俊 张婷婷)为加强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活动中的保障作用。近日,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制订出台《司法警察协助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工作暂行规定》,从四个方面规范履职行为。

  明确司法警察协助开展“三公开”工作程序。开展“三公开”的部门需要警务保障的,通过视讯综合应用平台提出申请,列出具体任务清单。警务部门负责人根据申请签发派警令,制定警务保障实施方案。司法警察在活动前检查场所、车辆和警械具,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明确司法警察协助开展“三公开”工作职责。规定司法警察履行下列职责: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提押、看管、还押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随身物品检查,传递、展示证据,传递笔录,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明确司法警察协助开展“三公开”工作规范。对司法警察参与“三公开”工作的警容警貌、送达法律文书、提押、押解被羁押人、采取临时性看管措施、进行身份确认和安全检查、现场保障、现场状况处置的工作规范作出详细的规定。

  明确司法警察协助开展“三公开”工作的职权。司法警察协助开展“三公开”活动,应当听从检察官指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应当提出异议、拒绝执行。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