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上午,金湖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在金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并接受大会审议。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金湖县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业绩。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金湖新实践”中心任务,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