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位于山西中部的太原盆地,东与寿阳、和顺交界,西同清徐毗邻,南与太谷县接壤,西北与太原市相连,是山西省交通枢纽之一。榆次是晋中市的政治、经济、交通中心,素有“省城门户”之称。榆次春秋时期称“涂水”“魏榆”,战国时期称“榆次”。
近代历史上榆次数次分分合合,检察机关也随之变迁,而记忆最深的,是那些普通人的名字。
1.
老城里有一条大街叫东大街。旧时,县衙在东大街的西头,人们叫这条街为“衙门街”。1948年7月19日,榆次解放。1949年11月12日,榆次县民主政府改称榆次县人民政府,在“衙门”里办公。县公安局和县法院,还有1951年8月成立的人民检察署,也在里边办公。检察署当时只有两个人。
1954年5月,榆次县分成榆次县、榆次市。县检察署编制4人,实有3人,留在了“衙门”里。1955年2月,检察署改为检察院。
从常开着的两扇厚重的黑色大门进去,青砖地面,一条十几米宽,百米长的通道,直抵正面旧时知县或知事审理案子的大堂或大厅。大堂东西长南北窄,东头一个审判台,长条桌子高背椅;下边是一排一排的长条凳,能坐一二百人。到后边的二堂,是从大堂外西侧的通道绕过去。二堂正房,是法院办公室,档案室挨着。东西厢房是审判员、接待员室和伙房。二堂后的一个小院是三堂。正房是法院院长办公室,东西厢房是审判室、值班室。
三堂后边是四堂,是检察署秘书室;堂前一个小院,东厢房是打字室。秘书室的后院是五堂,是检察长办公室,门厅摆一张方桌,东西各一个小间。小院东西厢房是检察员室,院里还有一座小庙。院东门出去,有一个小花园,在“县衙”的最里边,人们称作“后花园”。
每当公检法“三长”研究重大案件,所谓“三堂会审”,就在五堂。人们知道,越往后堂研究的案件越严重,或是研究隐私案件。
榆次县市分治后,市公检法搬了出去。1954年6月设立的市检察署也只有3个人,在富户街,是从“衙门”出来往东,东大街上的城隍庙往南的一个高台阶院里。1955年2月,市检察署也改为了榆次市人民检察院,一室两科,即批捕起诉科、一般监督科和办公室。
后来,市检察院搬到粮店街路东、市公安局的院子里,占了人家两三间南房。不久又搬到了市公安局斜对面、通顺巷的一个院子里,办公室有南房北房,法院在西院。
1958年4月,榆次县撤销,市公检法搬了回来,检察院就在“衙门院”里了。榆次市检察院检察长徐振国,河北沙河人,一个家境贫寒、从小跟党走过来的干部。他的女儿、今年66岁的徐晋英回忆:当时,我们家住在东大街,一次,修这条街,路面挖开后,起出好多城墙砖,我和妹妹捡了回来垒煤池。父亲回来看见了就说,你们从哪里捡的马上还放回哪里去!就这么个人!一次搞运动,有人揭发他受贿,他当时就蒙了。揭发的人说,他给我父亲送过二斤糕面,父亲问他糕面在哪里。人家说在办公室,我父亲说没有。人家马上领人去看——那二斤糕面还放在窗台上尽里边,都发霉了,父亲都不知道。
任敏,今年64岁,父亲任招聚、母亲郝瑛都是1960年代检察院干部。她记得,检察院办公室旁边有一个小院,里边几间老房子,住着检察院和法院干部家属,她家也在小院的一间老房子里,小时候常到父母上班的地方玩耍。
接任徐振国检察长的是郝宪德,山西武乡人,自幼父母双亡,由姥姥和伯父抚养成人。郝宪德高小毕业,17岁工作并加入党组织。郝宪德的长子郝榆生讲起父亲的往事,最让他记忆深刻的是,父亲一生有幸两次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一次是1963年3月到北京参加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第二次是1965年7月到北京参加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第11期学习,郝榆生指着照片说:“第5排左9就是我父亲,那时他43岁。”
1971年7月5日,榆次市县再次分治,市县检察院为市县革委会下设的保卫组所取代。市县分治后,县级机关迁到了位于榆次城东南约15公里的长凝公社长凝大队。1975年12月15日,省革委会研究决定,县委、县革委迁驻榆次城,县级机关搬到了东大街往东的县兵役局(后为市武装部)南面,此地紧挨城墙根,拆了城墙,用大块城墙砖盖了十几排房,为新集街26号院,一般称“政府南院”。
2.
1978年8月,新华街25号县委、县革委办公大楼建成,县级机关搬了过去,县公安、法院搬了过来。1978年11月,县检察院恢复重建,也在“政府南院”办公,这个院子就又成了“县公检法大院”。院子里,西是县招待所,东是县公检法大院,一共11排,每排10间房。
1982年,县检察院共16人,3个检察长一个办公室,其他4间是法纪监所科、刑事科、经济科和办公室。县检察院原来只占了第10排的5间,后来又争取到第11排的3间房,经济科和办公室就倒腾到了后排。
检察院恢复重建时,只有5个人。第一个原是石圪瘩公社党委委员、公社副主任赵凤山。1978年8月,老赵接到通知,到县委报到。找他谈话的是一位姓王的副部长。王副部长说,调检察院工作是组织信任,“区组级干部也就是县各局的领导和公社的副职去了才能当科长”。老赵说服从组织安排,就到了也不知道具体是干什么工作的检察院。到检察院上班,王副部长却让他先到法院去找办公室主任高守铎。老高1955年就在县检察院工作,是懂业务的老检察。老高给了老赵一本“文革”前出的刑诉法草案,说,有时间了,把这抄一抄。
这年的12月,王副部长也到了检察院,当副检察长。
公检法的办公用房,原是县招待所的客房。打扫了满屋子的灰尘,开始置办办公用品,购买桌椅、木床和文件柜之后就“开张”了。接着来的,是一名财政局的副局长。一看检察院是这样一个状况,三天他就不干了,找了组织部又调回去了。再来的是陈侃公社的秘书李兆鹏,当法纪检察科科长。从什贴公社调来的公社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保柱,当了经济科副科长。
之后,有了检察长。再之后,从部队复转回来的、插队回城的、机关工厂调入的,陆陆续续进入县检察院。大多数人以为,他们将从事与纪检委差不多的工作。
检察院成立了,自然要挂检察院的牌子。老赵字写得好,就让老赵将美术字用铅笔画到牌子上,再用黑漆描出来,这么着节约开支。可又考虑,还是应该庄重一些,于是就到街上去制作了。这时候的老高从法院归队,当了刑事科科长。一天,老高和老赵两位科长抬着刚制好的“榆次县人民检察院”的牌子,挂到了大门外的水泥柱子上。
1978年7月,榆次市院恢复重建,也只有5个人。一天,市院的王瑞祥检察长带着两名科长专门到县院来,看看县院的筹建情况。看完了说都一样,办公条件简陋,人员稀缺。
3.
1980年1月1日“两法”施行,经济科也办理了第一起案件。
李岱,30多岁,精明能干,李庄公社供销社负责销售汽油、柴油的业务组长。一年的购销业务做得红红火火,可年底一结账,却亏损两三千元。供销社领导调查,可三个业务员都不承认有问题。找不出原因,供销社领导将问题反映到了检察院。
赵凤山、王保柱和1979年进院的书记员周建平,进驻供销社,吃住在那里,一天交人家3毛钱,1斤2两粮票,一连住了五六个月。李庄离城20多里,一个星期回一趟家,搭供销社的拉货车,或院里用仅有的一辆囚车接送。为了查清账目,还请了一个老会计帮忙。把一年的账查了几遍,梳理出的账单和各种票据有2尺多厚,可亏损金额算一遍一个数字,每次不一样,贪污数额不好认定,最后只好定了玩忽职守,判了两年。一开始,李岱还说,他管的两个人,都是供销社用的人,卖油克扣斤两,他也管不了。不过后来,他的态度有了转变,说供销社的领导有意培养他,负责这项主要业务。他没有尽到责任,就是玩忽职守。
其间,晋中分院(现晋中市院)专人听取汇报,看了案件材料,表扬说,案子办得不容易,案卷材料整理得特别好。建平心细,把每一张单据账簿的边边角角弄得平平整整地粘贴到口供纸上,各种证据材料分门别类,用麻绳手工装订得整整齐齐。
1983年9月,榆次市县再次合并。9月13日下午,市县院的全体干警在县公检法大院一进去的县招待所开会。大食堂里,一头临时摆了两张桌子,算作主席台,下边几排木条椅,一张椅坐四五个人。大家都兴奋地说着笑着,互相认识,谈着未来的工作。合并后院里兵强马壮,加上县院的23名干警,院里的人员一下增加到57人。县院还带过来一辆石家庄产、红白相间的510囚车,一辆212北京吉普和一辆“长江”750三轮摩托,院里的车辆增加到5辆。
合并后,经济科由县院的侯丕华科长负责。科里每人出5块钱,搞了一次热烈的聚餐。聚餐结束时,侯科长提议在座的每个人说一句话,表达相聚的心情。当时,科里一位女同志杨加林年纪大了,要调到监所科去。轮到我时,我临时发挥说:“今天既是欢迎县院的同志,又是欢送老杨。就以侯科长代表县院的同志,我说一句‘迎猴送羊’。”我此言一出,大家哄堂大笑。这么多年过去,说起当年的聚会,席间人们都说了些什么他们自己也记不起来了,而我说的这一句大家都还记得。
从此,榆次市院一直到2000年,地方行政机构再次发生变化,晋中地区变成了晋中市,榆次市院也就变成了现在的晋中市榆次区院。(李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