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同志拟聘用为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李修竹 |
320831****0067 |
杨孟滢 |
320831****2023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21日-12月25日。
如对上述人员聘用问题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反映。联系电话:0517-86858921。
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