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金湖县检察院召开2021年党组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海波主持,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淮安市第七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肖天奉检察长在市院传达学习中央、省市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十三次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上,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海波就金湖检察院贯彻落实上述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行动自觉;二是聚焦发展战略,找准融合路径;三是争创先进示范,实现品质立院;四是坚持从严治检,优化检察作风。
最后,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海波对当前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一是全力以赴迎接考核;二是统筹做好重点工作;三是提前谋划开好新篇;四是抓好队伍教育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