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金湖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对本地某美容院进行联合检查。经查,该美容院在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且店内存有无中文标识的外国护肤品及利多卡因、注射器等医药器材。金湖县院干警及时引导市监局、卫计委规范取证、依法扣押,并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
金湖县院:周海波检察长走访挂钩重点项目
第38次检察开放日打造全方位、多元化救助新格局
金湖县院:组织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题演练
金湖县院:开展检察官上讲台活动
金湖县检察院新浪微博
金湖县检察院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