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金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决
2019-08-20 12:06:00  来源:金湖县检察院

  经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9年7月11日,金湖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