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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醉酒撞护栏,丢了饭碗又获刑
2020-08-26 10:06:00  来源:金湖检察院

  “我身为驾校教练,本应以身作则,教导学员安全驾驶,然而我却因醉酒驾驶成了学员的反面教材,酒后依然开车上路,做出错误示范,现丢了饭碗又获刑,真是懊悔不已”。在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检察官讯问时,犯罪嫌疑人—该县某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时某沮伤着脸说。

  2019年12月18日晚上,时某、纪某甲、纪某乙三人系朋友,朋友相聚难免要叙叙旧,于是,时某就安排纪某甲、纪某乙在县城的小饭店吃饭,三个人平分了两瓶今世缘白酒,结束后,便分手回家。

  当晚20时40分许,酒过三巡的时某突然想起了孩子要下晚自习了,可是他确忘记了自己已经饮酒。时某驾驶斯柯达牌教练车从饭店开车去学校接孩子,结果没有接到孩子,就沿县城黎城街道建设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全家福大酒店门前路段时,为了避让行人,加之酒后反应缓慢,操作不当,撞上道路北护栏,撞坏了十多节,他的车子右前轮也被撞坏。事故发生后,现场围了很多人,造成交通中断,出来散步的王大爷及时报了警,才疏通了交通秩序。

  经鉴定,被告人时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52.3mg/100ml。案发后,时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赔偿了1800元用于道路护栏的修复。

  2020年7月15日,经金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时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是老生常谈,作为驾校教练跟学校老师一样,肩负着为人师表的责任,但时某作为教练和法人代表,视国家法律为儿戏,明知故犯,侥幸过关,酒后依然开车上路,依照驾培行业相关规定,时某无法再继续从事教练工作。希望本案件,能够起到有力的警示作用,预防类似犯罪行为的发生。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