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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院联合金湖残联邀请残障人士体验无障碍设施
2022-02-08 14:23:00  来源:金湖县人民检察院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增强社会发展进步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老龄化问题加剧,无障碍环境、适老环境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金湖县院联合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邀请了金湖县盲人协会、肢体协会和聋人协会残疾人代表、志愿者共二十余人,亲身体验全县重要路段以及医院、商场、图书馆、银行、公共汽车、户外公共厕所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

  活动参与者在共同学习《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知识后,开始无障碍设施体验。体验过程中,志愿者、残联工作人员和检察人员“多对一”陪护,带领残障人士“走一节盲道”、“办一张银行卡”、“听一段文学作品”、“坐一次公交车”、“挂一次号”、“乘一次电梯”、“用一次无障碍公共厕所”等,通过残障人士“沉浸式体验”与即时反馈,全面掌握全县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存在的问题,为后续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