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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暖阳 蓼花柔情
2024-02-27 18:40:00  来源:检察日报

  赤穗飘摇朝露滴,蓼花朵朵意正浓。12月1日上午,冬日暖阳,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举行了“‘豫’见未来·蓼花”工作室揭牌仪式。

  工作室占地面积110平方米,共分为未成年人询问室、心理疏导测评室、心理舒缓室、心理宣泄室和团体活动室五个部分,规划设计符合未成年人心理。这个集办案、帮教、心理疏导测评、家庭教育指导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区,是“未成年人成长旅途中安心休憩的地方”,旨在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

  工作室为何以“蓼花”来命名?很多人问。

  蓼,一年或多年生草本植物,节常膨大,单叶互生,多开淡红色或白色花。种类很多,常见的有水蓼、蓼蓝等。它喜温,喜水,淮河以南是它的广阔天地,越往北方越少。“史灌悠悠,蓼草萋萋”。自古以来,蓼花就在豫皖交界的史灌河两岸挥洒柔情。四千年前,固始先民在这里建立古蓼国。从此,蓼花被人们赋予立志、顽强、相思之意。千百年来,蓼花无惧风刀霜剑、酷暑严寒,纵使历史变迁、沧海桑田,依旧以柔弱之姿绚丽绽放,以无私大爱回馈热土。

  清人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固始县条记载,县北七十里有蓼城岗,或以为古蓼国城盖在此。”著名学者钱穆在《史记地名考》说:“有蓼侯,后置县,属六安国;故城,今河南固始县东北七十里有蓼城岗是也。”今天,固始县的整个市区,形成了以蓼北路、蓼南路、蓼城大道等为主干道,数十条区间道路相沟通的道路网络。固始县的“蓼”字如此之多,真不愧为名副其实的“蓼城”。

  秋风猎猎,红蓼花繁,秋天是蓼花开始争奇斗艳的季节。秋风一起,蓼红苇白。蓼花,俗名“狗尾巴草”,但在《诗经》里,却有个尊贵的名字——游龙。“山有桥松,隰有游龙”。“游龙”就是蓼花,它长在水边湿地,枝节很长,在水边蔓延。宋欧阳澈就有“妆点千丛蘸碧流,宁甘淡伫对清秋”的诗句。

  蓼的生命力极为顽强,最旺盛的年景是在夏秋之际发一场漫滩水,雨连下几天,很多生命脆弱的草都枯萎了。等到水退回河里,劫后的草滩一片焦土,似乎所有的生命都被带走了。不过,别泄气,没几天工夫,那荒芜的失去生命气息的滩涂上,悄悄地有了生命的芽儿在动,开始涂抹色彩:绿了,紫了,盖住了一切生命的死寂。是蓼,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大水过后,地上挂一层淤泥,如同施了一遍肥,蓼就越发拼着命抖威风。水把蓼的籽送到了它自己去不到的地方,洪水漫到的高处,它们都毫无顾忌盘根错节地发疯起来,不会痛定思痛,不知畏首畏尾,给点阳光就灿烂,自信地开出了艳丽的花朵。

  固始县检察院立足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秉承“蓼花”立志、思念之意,成立信阳市首个集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多元化帮扶为一体的“蓼花”未检工作室,并在河南省检察院后续研究评定中脱颖而出,成为“‘豫’见未来”品牌矩阵中的工作室。这也是首批由省检察院择优统一命名和信阳市首个以省检察院品牌冠名的工作室。

  挂牌只是开端,未来任重道远。“‘豫’见未来·蓼花”工作室成功挂牌,于我们来说,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站位新时代、新征程,工作室的每一位检察人员都要秉承蓼花的精神品质,始终注重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从本职上着手,充分发挥工作室的效能,切实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抓得更牢、扛得更稳、落得更实。

  我们常说,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每一个孩子走上犯罪歧途、遭受不法侵害都会让家庭痛苦、社会痛心,因此需要各方携手、协同发力。我们期待着,该工作室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司法、行政等部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序衔接,进而助推司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让“连心锁”更牢、“同心圆”更圆。

  每一个生命都需要表白,每一朵花都拥有春天。在这里,我相信,未检检察官将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让每一朵花都能精彩绽放。(吴晓军)

  编辑:孙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