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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检察:垄断经营市场的涉恶团伙被判刑
2019-03-12 16:56:00  来源:金湖县人民检察院

  随着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作为工作重点。对涉黑恶势力的案件进行严审严判,近日,该院起诉全县首起涉恶案件,成功将一垄断经营市场涉恶团伙捣毁。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建材是城市建设必不可少的材料,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杨某为使其所在企业垄断金湖的建筑砌块市场,纠集徐某等7人,对外地运送至我县的货车以及业务老板进行威胁恐吓。

  为了能更大程度的垄断市场,被告人杨某等7人,多次对包工头老板采用送花圈、泼漆喷字、拦截车辆、恐吓殴打他人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阻止外来砌块进入金湖建筑市场,为其所在企业谋取非法利益。

  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人,为了垄断金湖砌砖市场,多次追逐、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杨某为实施犯罪组成较为固定的7人犯罪组织,具有成员的多数性、共同实施犯罪的目的性、一定的组织性以及相当的稳固性,并多次实施犯罪,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徐某等人两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

  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顾善俊15252326108

  地址江苏省金湖县神华大道159号

  编辑:孙维健